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咨询电话86-10-58674417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作品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所订立的合同或协议;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指著作权中财产权的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切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人仍享有未转让的著作财产权。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作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质押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连云港作品著作权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是著作权质权生效的法律条件。《*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权、**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七十九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著作权质押合同只有登记后才能生效,质权才得以设立,债权人才对折价、**、变卖质押财产的价款享有**受偿的权利。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指质押标的所担保的债权。主债权种类包括因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租赁以及其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 出质著作权种类:指可以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根据《*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十条的规定,著作权财产权的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出质著作权范围:是指对出质著作权财产权限定的地域范围和使用形式。 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质押担保期限: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的质押标的被质权人直接或间接占有的期限。 债务人:著作权质押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主债权中承担特定给付义务的人。如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侵权之债中的侵权人等。 *三人:著作权质押合同中的*三人指的是主合同、主债权以外的人,向债权人为债务人能履行特定债务的能力进行担保的人。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质权协议应当包括内容(登尼特可协助提供此协议拟定)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质权合同登记需要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出质合同; 4、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作品权利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6、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7、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证明文件 8、经过**评估、质权人要求**评估或法律法规要求**评估的,提交**评估报告; 9、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10、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连云港作品著作权转让,联系登尼特知识产权就近的服务点 中国香港:852-27826888 马来西亚:603-21418908 深圳:86-755-82148634 北京:86-10-58674417 上海:86-21-68877368 广州: 86-20-87550061 成都:86-28-86676601 南昌:86-791-88188098 义乌:86-579-85206707 泉州:86-595-22515909 厦门:86-592-5332308 知识产权中心网址:;; QQ/微信: 2355725093 **: E-mail:; **版权申请人类型 : 个人,公司 ; **版权类型 : 版权 ; **版权申请地区 : 国内**版权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 : **版权申请 ; 业务类型 : 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