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如果你的签证上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但再次申请B-1,B-2,B-1/B-2,F-1以及J-1类签证除外。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的B-1,B-2,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的F-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在过去的48个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的J-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在过去的24个月以内。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你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联邦张老师说:签证延长对于学生而言,较大的便利是在五年内都*回国续签。之前由于赴美学生签证有效期是一年,每年都需要本人回国续签或是将所有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寄回国内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GPA不**2.5分的成绩单给美国驻华领事馆,作为续签凭证。有时候,学生回国正值国内春节假期或者一些短假期,停留时间较短,而申请续签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学生很可能因为续签耽误了回美国的时间,或者**了续签的时间,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现在,学生签证有效期延长到5年,可以让学生在5年内自由出入中美边境,学生将较便利,特别是在美国读本科的留学生,可以利用5年签证有效期,完成4年本科课程及毕业后自动获得的12个月的带薪实习。 214(b)条款是指什么? 214(b)是美国《**与归化法案》(INA)中的条款,其中规定: 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被假定具有**倾向,除非他/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资格。 我们领事馆签证官的工作十分繁重。他/她们**在很短时间内判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临时签证。大多数情况下,签证官只需简单面谈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约束力证明材料,即可处理签证申请。要获得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满足INA101(a)(15)(B)或(F)条款的相应要求。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将按照INA214(b)条款拒签。拒签较常见的原因是,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美国境外拥有没有理由放弃的居住权。申请人**证明上述居住权的存在,表明他/她们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可迫使其在短期停留后离美回国。依据美国法律,申请人有责任提供此类证明。 联邦签证/.是以提供签证有关的**服务、准确的出境资讯的服务网站,我们为企事业客户及私人旅行者提供**优价的商务旅行服务,签证成功率近**。我们提供完善的“一站式”服务。让您体验到**的省心。全程由签证专员一对一指导,我们会根据客户的个人条件,为您量身**一套较适合您的签证申请方案!真正的一次性解决签证所有难题,让您轻松出国!欢迎咨询及预订,我们将以**的服务,热忱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客户的到来!联邦签证网—您出国签证旅行的好帮手!咨询热线:010-58480857 24小时值班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