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苏州市新慧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苏州市物业管理培训一**培训学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地区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工作满4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其他**相应*、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 元/科;四科全报**价:2700元;三人以上团体报名再享受9.5折优惠。 2.教材费:160元/套(五本),考试复习资料:110元/套(四本) 3.考试费:360元/4科 五、报名地址: 苏州市石路南协和大厦20层2012室(苏宁电器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