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TE指令(1995/5/EC)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设备定义为”一种能够利用分配的地/空无线电频谱通过**/或者接收无线电电波进行通信的产品和相关部件,其中无线电波是指’频率范围为9-3000GHz之间,*人工导向即可在空中传播的电磁波,根据这个定义,属于无线电设备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1:能够进行通信 2:通信是通过**和(或)接受无线电波进行的 3:无线电波的频率范围为9kHz到300GHz. 根据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和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若干’波段’或’频段’,如甚低频,低频,中频,高频,甚高频,和微波,由于各国,各个行业甚至各个企业对无线电波及其不同的频段的定义存在差别,所以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的频率来判断是否属于指令范围 属于指令范围的典型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广播设备,包括音视频无线电广播,如广播**器等 数字无绳电信设备(DECT,)包括**和就收设备 数字无线电中继系统 固定无线接入 **海上遇险与*系统 GSM系统 **无线局域网 IMT2000系统包括**和接受设备 **移动无线电系统,如对讲机等 陆地,航空和海上卫星通信系统 短距离无线电设备,包括蓝牙设备,遥控设备等,如遥控门钥,无线报警,遥控玩具,无线鼠标键盘等 地面集群无线系统 其他设备 二:电信终端设备 在R&TTE指令中,电信终端设备的定义为’一种能够进行通信的产品或相关部件,用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共电信网的接口相连”也就是说这里也有三个特性需要注意 1:能够进行通信 2:直接或间接的连接到 3:公共电信网的接口 其中公共电信网包括普通公共模拟或数字电话网,GSM网络等,典型的电信终端设备有 ISDN终端设备,包括ISDN基本速率,ISDN基群速率,ISDN U,宽带ISDN ATM PSTN终端设备,包括模拟单线,模拟多线,连接到Centrex接口或虚拟**网络的设备 租用线路终端设备 其他连接到固定网络的终端设备
2014年5月22日,无线电设备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2014\53\EU
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改指令将取代无线电与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指令)
,2016年6月12日之前,成员国应将改指令转化为成员国法律,原R&TTE指令
(1999\5\EC)也随之作废。2016年6月13日起,成员国应采用新无线电设备指令
(RED);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旧R&RTTE指令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新RED指令规定了放置无线电设备的统一原则,包括市场上的蜂窝电话、汽车开门装置和调制调解器。新指令
旨在跟上数量和种类都不断增长的无线电设备和装置的步伐,并确保它们相互之间
或对人类健康不会造成干扰。
新指令相关规定将给予主管当局更多的市场监督工具,来监测不符合新的*规定的无线电设备。经过评估
后,欧盟**会将确定投放市场前需要进行注册的设备类别。一个类似的数据库已经在美国运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