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学博士学位班 院系介绍 上海社会*是全国较大的地方社会*,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为首批获得**学位**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院目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中,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及历史学二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招收国外留学生的资格。现共有8个博士学位授予点,4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010年下半年,我院准备在原有经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上,举办经济**在职博士研究生班,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提高金融行业**和员工的**知识和管理水平,培养一批**管理人才,以适应我国**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并且能够运用经济学的理财、投资理论分析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经济和管理问题。 招生对象: 本**2010学年拟招收对象为准备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业和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在职企业**和员工。凡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业后希望获得博士学位的对象,在**课程结束后需要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这类培养对象**具备下列条件:(1)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加学位;(2)拥有硕士学位。 办学形式: 1.本**独立招生,由上海社会*选定博导、*执教。 2.本**的培养形式是在职学习。学员利用周末(周六或周日)一到两天时间学习,连续2.5年,最后半年时间用于撰写论文。 考试、发证: 1.学员在就读期间**参加地区8门**课的题库考,形式为闭卷考试。通过地区8门**课题库考并完成博士学业论文的学员,可以获得《经济**博士研究生证书》。 2.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员,另需参加上海社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准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不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员,论文字数为2~2.5万字。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员,论文字数为6~7万字,并需要在社科院规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研究成果。 课程设置: 本**学制三年。开设8门博士研究生**课程、1门公共课程和6门博士研究生选修课程。总课时达580课时。具体课程如下: 必修课: 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财政理论与政策 **金融与货币 货币银行学 金融市场与投资理财 金融风险管理 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选修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经济法 **金融管理 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 财务分析与财务管理 信用原理 管理实务与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