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流程及资料由木子商标代理中心提供。 商标驳回复审简要说明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资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个人申请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企业情况介绍; 3、企业拥有注册商标情况; 4、企业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 5、对驳回商标提出复审的理由。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进展流程 1、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地区商标局发出《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 2、十八个月左右,商标评审**裁定驳回复审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驳回复审裁定书》; 3、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驳回复审裁定结果。 如有更多其他商标服务咨询,您可随时垂询木子知识产权(在百度搜索“木子知识产权或木子商标”即可找到我们)或直接垂询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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