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程序
(一)受委托
依法受房屋安全责人、利害关系人、住宅小区业主会、社区居民会、开发建设位(或施工企业)等当事人委托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鉴定。对于特别危险的房屋和需要应急处置的房屋的安全鉴定委托,鉴定位应及时受,不能因证件资料提交不全等而推诿。鉴定委托人需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确定房屋鉴定内容和围,并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
(二)初始调查
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填写《房屋安全鉴定现场勘查表》。
(三)检测验算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四)鉴论
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定性,根据标准和规,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鉴论是《房屋安全鉴定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安全状况。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规定,鉴论划分为非危房、危险点房、局部危房和整栋危房,分别对应A、B、C和D级。如果是(非危房),应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本)》划分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和严重损坏房。
(五)处建议
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建议。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位应当根据鉴论,在《房屋安全鉴定书》上提出以下处意见: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六)出具报告
《房屋安全鉴定书》由两名及以上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的鉴定人员签字,并由具有技术职称或注册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位公章后签发。《房屋安全鉴定书》仅作为房屋安全责人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和危险治的依据,不作他用。
为什么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时,房屋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
答:房屋出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说明房屋安全产生隐患,如基础出现损坏,或受到外界的影响基础出现不均匀下沉,引起上部结构和墙体开裂等。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房屋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单位进屋安全。
房屋增层改造检测鉴定:
1、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指房屋使用单位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2、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3、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指房屋使用单位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消防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
4、装修改造前房屋:该种在不改变结构构造的情况下一般为常规性的可靠性检测,主要是房屋重新装修前想了解原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统称为可靠性)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及现时的规范要求。
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后房屋安全检测属第三方检测,被检测房屋的应配合房屋检测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测工作,提供入室检测的便利,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的确认工作。
房屋检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照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地做好房屋质量检测工作。
2)通过资料调查、现场调查检测等方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现场检测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以文字、图示、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
4)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
5)调查拟建工程与被检测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调查并分析被检测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
6)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裂缝值等。
7)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全面检查,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全面检查时,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
8)施工前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告知被检测房屋的,并需经被检测房屋的确认。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条件,
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项目,履屋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从事房屋安全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 10 人(含 一级注册 2 人),地质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70%;
(五)有房屋安全检测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房屋使用功能改变后又该如何做检测呢?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全称是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主要是对房屋进行拆改、加层、变动结构以及房屋改变设计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载等情况。该检测应在房屋进行改建、加层、变动结构或房屋改变用途、增大使用荷载前,通过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房屋改造现在越来越普遍,从成本和经济的角度来说,对房屋进行改造比重建要经济的多。但是,房屋改造之后一定要进行相应的房屋安全检测,以确保日后正常的生产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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