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
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般由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
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
4.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既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又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左右,立代办税务事宜。
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范围,是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的。因此,税务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税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代理应由税务行使的行力。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原则,法律、法规是开展税务代理的前提条件。首先,从事税务代理的税务代理人和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是合法的。税务代理人必须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具有税务代理执业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而且税务代理合同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统一签订,不允许注册税务师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其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税务代理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范围,对税务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和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不能进行代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事项不得代理,并报告税务。注册税务师制作涉税文书,须符合国家税收实体法的税收原则,依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被代理人应纳或应扣缴的税款。同时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必须按照有关税款征收管理和税务代理的程序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在代理过程中,充分体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意愿,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
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
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
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重庆明灿工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工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专业代理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工商登记手续、工商注册、股权收购转让、收转执照、公司注销、代理记账、审计记账、资质审批、工商审批、公司核名、税务登记、企业增资、资产评估、*保、工商咨询等综合业务为主的专业代理公司。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3号,5年的发展历程,公司始终坚持“至诚至信、严谨公平、专业高效、精益求精”的经营方针,逐步建立了一支在工商年检、工商注册、收转执照、管理咨询等领域内理论素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队伍。对国内资本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凭借科学、严谨、务实的作风、职业化专业服务,良好的沟通能力,使自己的服务水平在业内居**,成功服务了国内企业数千家,为企业双方走上成功搭建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