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丰富 广州番禺区宅基地房合建纠纷律师

    案例丰富 广州番禺区宅基地房合建纠纷律师

  • 2024-05-22 09:10 8
  • 产品价格:10.00
  • 发货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118230609公司编号:4281375
  • 张静 经理
    18078803465 (联系我请说明是在阿德采购网看到的信息)
  • 进入店铺 在线咨询 QQ咨询
  • 信息举报
    产品描述
    番禺区同村村民间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案件律师
    广州买宅基地时不是村民,诉讼时已经是同村村民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判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属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问题。根据陈卖家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涉案土地类别是住宅用地,用途是住宅,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项下的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物权法》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这一规定示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看出土地管理法并不禁止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流转,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本案中,陈卖家通过合法手续取得涉案房屋,未违反法律规定;何买家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受让涉案房屋并居住使用,亦未改变涉案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用途;且某村经济社出具证明,证明何买家是其经济合作社的集体成员,虽然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何买家不具备某村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现何买家已经取得该身份,何买家作为涉案房屋所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购买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没有损害集体的公共利益,亦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陈卖家以涉案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不能买卖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张静律师十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尤其擅长跟房子有关的一切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宅基地房、商品房)、土地租赁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买卖承揽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纠纷等案件,为您争取大权益,收费优惠,。作为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团队律师,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村居、街道常年法律顾问,持有企业合规师证书,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欢迎来到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历史悠久,交通发达,经济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对外贸易发达的广州市。 具体地址是广东广州天河区公司街道地址,负责人是张静。
    主要经营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最大的成果。

    本页链接:http://www.cg160.cn/vgy-118230609.html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阿德采购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马上查看收录情况: 百度 360搜索 搜狗
广州张静律师十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尤其擅长跟房子有关的一切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宅基地房、商品房)、土地租赁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买卖承揽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纠纷等案件,为您争取大权益,收费优惠,。作为广东合拓..
相关分类
附近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