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
国内货物运输属于商标分类*39类3901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国内货物运输的商标达106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仓库、储存室、冷藏室及储罐的租赁,群组号:3906)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2.选择注册(为他人进行货物的储存、仓储及分配,包括食品的储存服务,群组号:3906)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3.选择注册(鱼类的运输,群组号:39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4.选择注册(旅行安排,群组号:391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5.选择注册(货物装卸,群组号:39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6.选择注册(邮递员快递业务,群组号:3910)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7.选择注册(有关旅行保留及预订及货物运输协助服务,也可通过**互联网提供这些服务,群组号:39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8.选择注册(海运,群组号:39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9.选择注册(货物的包装和贮存,群组号:3906)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10.选择注册(货运送达及物流服务,包括船舶物流,群组号:39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89%
一,如果你是**货物运输代理接《*共和国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执行。
《*共和国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二章 设立条件
*七条 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从事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人员;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八条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万元币;
(二)经营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00万元币;
(三)经营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200万元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其中高一项的限额。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编辑本段]*三章 审批程序
*九条 申请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转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部门在北京的直属企业申请在北京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可以直接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十条 申请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草案;
(三)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明;
(四)资信和营业设施情况;
(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十一条 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申请书和其他文件之日起45天内提出意见,并转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设立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申请书和其他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对批准设立的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颁发批准证书。
*十二条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手续。
*十三条 申请人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8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始营业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应当撤销批准证书。
*十四条 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时,需要继续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0天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换领批准证书的,其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自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自动丧失。
*十五条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终止营业,应当依照本规定*九条规定的设立申请批准程序,报告所在地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并缴销批准证书。
*十六条 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申请设立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如果你是想从事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你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即可。但你想**“道路运输经理人”的话,依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参加培训和考试。
* 一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二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与、自反应物质、**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180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四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应性等。
*五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六)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条 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技术会申请仲裁。技术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决定。
*七条 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鉴定报告以及其他物理危险性数据资料,编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重要成分信息;
(三)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数据及其来源;
(四)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
*八条 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登记中心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登记中心应当对分类报告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化学品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九条 化学品单位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技术会申请仲裁。技术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决定。
*十条 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一)已知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等信息;
(二)已经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分类报告和审核意见等信息;
(三)未进行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十一条 化学品单位对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以及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十二条 鉴定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上报上一年度鉴定的化学品品名和工作总结。
关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主要是采用定值保险的方法,即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具体协商确定。一般可按离岸价、到岸价和目的地市价确定保险金额。
离岸价(F.O.B)以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即发货人的卖出价作为保险金额,买方为投保人,一旦出险,保险人按投保人在启运地的买入价即离岸价作为保险货物的实际**负责赔偿。
到岸价(C.I.F)以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发货人的卖出价)加上到达目的地的各种运杂费(如包装费、运费、上下力费等),再加上保险价,一起作为保险金额。由卖方投保。
到岸价加上期得利益,即在到岸价的基础上再加上被保险人的期得利益即货物的目的地销售依法应纳的合法税金和可获得的利润。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在标的物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国内货物运输保险除了承担被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以及为避免损失扩大采取施救、保护等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破碎、渗漏、包装破裂、遭受以及整件货物提货不着而引起的损失,以及按照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货物运输保险也应该负责。
《货物运输条件书》完成需要的时间
1、常规状态下4-5个工作日可完成,加急的时间另算。
2、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数据LD50、自发热物质等),检测中心有权要求另行检测(即附加试验),所涉及的费用由送检方承担。
3、《货物运输条件书》,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一般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针对同一样品,也可同时出具多种运输方式的报告。
华科检测中心通过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可,可出具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欢迎咨询洽谈。
广州华科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科检测中 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 )”是一家以检验检测及技术支撑服务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本中 心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向全国各地提供产品检测、电商入驻平台检验、生产检验、社会委托检验等服务;出具的CMA/CNAS资质检验检测认证报告。本 中 心集聚优势资源,着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以企业产品质量研发服务为基点,依托服务,将提升价 值、强化市场公信力作为战略发展方向,致力于在技术检测服务领域创建具公信力的"华科检测",为企业产品创 新、产业升级提供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健康、节能等提供的检测服务,赢得企业的信赖。本中 心 作为 立的第三方分析检测服务机构,专注工业消费品、化工原材料、食品、药品、农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生态环境监测、动物毒理试验、消毒产品、可靠性测试、仪器设备计量校准、电子产品认证等一站式检测服务平台。本中 心始终秉承“公平、、科学、专 业”的经营理念。华科检测中 心,竭诚欢迎各界同仁前来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