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装修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是否有效咨询 广州没有资质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否有效? 张静律师解答:关键看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对房屋主体结构的改变。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合同名称是《装修施工协议》,但施工内容包含了地下室增加一层,涉及对房屋主体结构的改变,终法院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曾某与艺某公司签订的《装修施工协议》、《项目预算表》以及庭审的陈述可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施工项目是拆墙、一楼改建和地下室增加一层,尤其是地下室增加一层项目对涉案房屋的整体规划、结构及地下基础进行了较大改动,此项目内容已经并非是单纯的装饰装修项目,应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艺某公司作为装修设计公司,其并不具备建设工程。根据《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之规定,上述《装修施工协议》应为无效合同。
广州白云区装修合同无效纠纷律师 工程款认定咨询 广州装修合同无效,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如何确定? 张静律师解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请评估来确定已完成部分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如不申请则驳回原告诉求。如下面这个案件,业主委托装修公司增加地下一层,因没有报建被物业叫停。业主起诉装修公司返还装修款,但经法院提示仍不申请鉴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已完成部分的工程造价,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为:艺某公司应否返还28万元工程款给曾某。《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院关于双方签订的案涉《装修施工协议》无效的认定正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艺某公司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装修施工,因此曾某案涉《装修施工协议》所取得的财产客观上不能返还,故应当折价补偿。鉴于案涉工程被物业管理处要求停工而未完工,因此不存在是否验收合格的问题。因此,曾某仍应当支付艺某公司已经装修施工部分的工程款。曾某已经向艺某公司支付工程款28万元,现曾某要求返还该工程款,曾某应当举证证明艺某公司施工的工程量,以证明曾某存在超付工程款的情形,但是曾某庭审期间明确表示不申请对案涉工程鉴定,视为对自身权利的放弃行使,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曾某要求艺某公司返还28万元工程款欠缺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我所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张静律师十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尤其擅长跟房子有关的一切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宅基地房、商品房)、土地租赁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买卖承揽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纠纷等案件,为您争取大权益,收费优惠,。作为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团队律师,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村居、街道常年法律顾问,持有企业合规师证书,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