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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专业房产过户纠纷律师 起诉腾房新判例咨询
广州宅基地证使用权人能直接起诉其他人腾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还有其他合同纠纷,在其他合同纠纷未处理好的情况下,不能起诉其他人腾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以自己是宅基地证使用权人为由,起诉其他合建人腾房,终法院驳回其诉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如下:罗某要求邹某返还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的理据是否充分。本院对此分析如下:其一,涉案房屋并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罗某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房屋是由其和刘某出资兴建,罗某提供的证据材料都只是涉案土地的购买情况,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罗某是涉案房屋的产权人;其二,邹某提供了其与刘某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以及刘某出具的建房预付款收据,拟证明涉案房屋是其出资兴建。从已经查明的事实可知,涉案地块上兴建的房屋总共是五层,分别在建好时就交付给与刘某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的五位合建人(含邹某)入住使用,故邹某并非无正当理由入住涉案房屋。其三,罗某主张其不知晓《合作建房协议》的存在,有违常理。邹某已经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十几年,但罗某从未要求其交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罗某不能对为何涉案五层楼房从建好之初就是交由他人长期居住使用,而作为出资建设人既不需要居住,也不收取租金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综析,在罗某未能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其要求邹某腾空交还涉案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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