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拟申请器械CE认证的企业来说编写技术文件及说明书是一件苦恼的事情,现在全检检测带您了解编写MDR认证说明书的要求
一、说明书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符合器械CE认证新MDR法规附录I中第3章的要求;
b. 符合产品标准中有关说明书和标签的要求;
c. 符合标准EN ISO 15223-1:2016, EN 1041:2008+A1:2013等相关标准要求。
二、说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产品预期用途,适用症,预期使用人群,规格型号,禁忌症,任何副反应和剩余风险,注意事项,是否灭菌/灭菌方式,产品使用方法,器械连用说明,一次性使用,有效期或者使用寿命,贮藏条件,CE标识,标识及标识解释,制造商信息,欧代信息,说明书版本。对于植入和III类器械,应在说明书列出SSCP的获得地址。
对于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哪些关于产品清洁方面的文件?
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消毒、灭菌、保养、功能测试、清洁说明书及相关确认文件
参见MDR法规Art. 52。
公告机构何时开始按MDR开展认证审核?
申请并获得欧盟主管当局授权、公告之后,公告机构才能按MDR进行认证审核。
MDR法规下,I类器械(非测量、非灭菌、非重复使用)可以采用自我声明模式,但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I类器械(测量、灭菌、重复使 用)除获得公告机构颁发的 CE和ISO13485证书外, 还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
对于一个法定制造商而言,MDR第10条款所规定的所有一般性义务都是适用,另外MDR第52.7条款有对I类器械这些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定。
UDI全面执行前,与符合性声明、技术文件关联的部分,符合性评估将如何考量?
欧盟会网站有几个与UDI有关的指南,在UDI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可以行符合性评估,当这个系统全面启用时,相关器械将必须满足UDI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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