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对城市整体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在规划建设之前的一个重要程序就是对原有的建筑进行拆除。其中涉及了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进行拆除。相较于个人来讲,企业涉及的资产种类及损失范围一般大于个人。企业在面对拆迁过程中,为了能够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的补偿是企业拆迁工作的终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提前对自身资产及损失的有个清晰的认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在谈判中才能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质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具备完善高效的服务团队和管理体系,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都是遇到拆迁问题,对拆迁涉及的企业补偿范围及其他问题可能认知较浅,为了避免企业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企业可寻找专业的评估团队对自身资产及损失进行全面的评估,避免在谈判中被动,或遇到强拆资产被损毁,无法证明资产在原有状况下的**,提前做**估工作,会做到心中有数,合理一定的风险!
机器设备中的市场法应用
(一)基本概念
市场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的影响做出调整。
使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有:符合公开市场条件;市场有效;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
1.公开市场
(1)买卖双方都是出于各自的动机,是充分自愿的,无强迫;
(2)双方都已对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并且按照他们的佳利益决策行事;
(3)在这个开放的市场中,允许一段合理的时间用于披露信息;
(4)价格表示设备交易的正常价格,按正常的方式结算,不受特殊的付款方式或销售优惠的影响。
2.市场有效
市场有效的前提是:
(1)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2)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
对单台设备评估,二手设备市场是机器设备评估的重要参照物市场,但是并不能保证这个市场对所有的资产都是可靠的。如果能够确定市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并且该类资产的交易活跃,那么使用市场比较法将是为可靠的。例如汽车、普通机械加工设备、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它们均存在一个发育完善的市场,是采用此法的佳例子。“活跃的市场”和“可确认的信息”是两个重要的概念。活跃市场是指:类似的资产交易在市场上频繁发生,而不能是有价无市的市场;不被部分垄断销售商或购买者控制,资产可
以在完全自由的市场中进行交易;没有恶意地市场、操纵市场,制造虚假市场现象。市场法对于市场上的产品不适用。另外,虽然不是产品但是市场不活跃也不适用市场法。一个不活跃的市场,或可比资产的销售数量有限,都表明需求不足。
3.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
相似是指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在物理特征、交易特征、市场特征等方面是相似的,如果参照物的特征差异较大可能会增大评估误差;可比是指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有共同的特征可以比较,对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的比较是通过比较因素来进行的。
投资性房地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计量和出售。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能够持续可靠**的时候,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计量的房地产应满足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做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是指按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要求,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时,应当充分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的核算和披露要求。
不动产的概念
不动产
《*民法典》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通常是依据其自然性质是否可以自由移动为标准的。一般来说,凡是自行能够移动或者用外力能够推动,且又不改变其性质和**的财产,像牲畜、家禽和家具、器皿之类,属于动产;反之,土地、房屋等不可移动的财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章*二条*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将不动产定义为“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不包含海域、林木等”。本章中所述的不动产定义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一致。
(1)土地。土地是地球的陆地(包括内陆水域、海涂)表层范围内,由土壤、岩石、矿藏、水、气候、地质、地貌,以及人类活动对上述要素产生的种种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土地按照自然形态可以分为山地、丘陵地、台地、平原等,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及仓储用地、**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农用地、水域用地、特殊(、宗教、监狱等)用地、未利用空闲地等。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将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12个级类。
(2)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造的所有建造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指由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挡雨,供人们在其中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本公司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的评估团队,如您遇到如需相关资产评估,欢迎您来电咨询,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全程为您提供专业化的,标准化的评估服务,为您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