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验丰富 广州黄埔区合同纠纷律师 多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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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4 08:4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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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静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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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广州市专业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车辆买卖诉讼律师 以租赁合同代替车辆买卖合同,买家逾期付款如何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按合同约定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购车者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每月付1万多,2年后,没有违约行为,车辆就归买家。如有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公司看可以收回车辆拍卖,不足合同上车辆售价的部分购车者需赔偿,并另外赔偿全部租金10%的违约金。后买家逾期付款,公司起诉赔偿,法院支持了租赁损失费为68570.07元,违约金20571元。 关于汽车租赁损失费的问题。合同约定,如原告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被告有权收回车辆并按照车辆现值在公开平台上出售车辆,如车辆出售后回收的款项加上原告已支付的租金仍不足以抵偿本合同的合同总金额的,则原告应补足相应的款项以赔偿被告损失。原告逾期交纳租金并将涉案车辆交还给被告后,被告将涉案车辆进行出售,符合合同约定。对于出售车辆的价格,被告已提交了相关的《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等证据证明,对此,被告已完成了基本的举证责任,故本院对被告主张的案涉车辆出售价格为158790元这一事实予以采信。按此计算租赁损失费为68570.07元[租金(10826.67元/月×48个月)-原告已付租金(10826.67元/月×27个月)-158790元],被告要求原告予以赔偿,有理,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虽然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当原告违约时需支付全部租金10%的违约金,但被告在本案中已提出要求原告赔偿剩余租期的租金损失,即被告对合同的可得利益已提出了赔偿请求。在此情况下,结合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519680.16元×10%=51968.02元)已超过了被告违约所造成原告损失30%(68570.07元×30%=20571.02元)的实际情况,应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现原告主动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调整为5%,即25984.01元,该金额亦超过了30%的上限,故本院根据《高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院以原告给被告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原告的错误程度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将违约金调整20571.02元。 关于保证金及押金的问题。原告主张被告返还保证金3200元和合同押金21653.34元,被告亦同意在原告承责金额中予以扣减。本院将该两笔款项按照先违约金后租赁损失费的顺序予以抵扣,经扣减,原告应向被告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为0元,租赁损失费金额为64287.75元。

    广州市专业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律师 表见代理认定咨询 广州公司员工签的补充协议或对账单对公司生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上写明的公司联系人,就对公司生效,属于表见代理。如果是其他普通员工,则公司可以反驳是无权代理,对公司没有约束力。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能某公司认为由于李某未取得合法授权,故由其签字的涉案对账单上的有关内容以及承诺书对能某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根据涉案销售合同中李某作为能某公司签字代表进行签名的事实,以及结合双方在庭审中关于李某就涉案交易与宏某公司进行对接的陈述,可以看出李某是有权代表能某公司处理与宏某公司进行涉案交易的事宜,即使李某并未获得签认对账单及承诺书的授权,如前所述,宏某公司也有理由相信李某有代理权,故由其签字的涉案对账单上的有关内容以及涉案承诺书对能某公司有约束力,能某公司的上述抗辩,理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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