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包钢加固的被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需要加固的混凝土构件的测量强度等级不得**C15,表面拉伸强度不得**1.5兆帕。如果设计或规范有要求,也应符合规范要求。
外包钢加固工完场清和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度
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并给清洁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工完场清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现场施工中,每一道施工工序,除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要有文明施工内容,工作完成以后,必须对施工中造成的污染进行认真的清理。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就要该班组承担,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
包钢加固施需注意的基本要求:
1、采用包钢加固的被加固混凝士结构构件,需加固的混凝士构件实测强度等级不得**C15,表面拉粘结强度不得**1.5MPa。若设计或规范有要求时,还应满足规范规定;
2、长期使用的环境以温度不应**过60°C、相对湿度不大于70%,无化学腐蚀和高温高湿及的使用条件为限,处于特别环境(如高温、高湿、介质侵蚀、环境等)的混凝土结构,采用包钢加固方法时,应采取相应的特别防护措施;
3、施工环境干燥、通风,粘贴面洁净、干燥、无油污;
4、固化环境温度不**5°C;环境温度25°C时,固化时间不少于3天。
外包钢加固法是在混凝土柱四周包以型钢进行加固。它能不构件截面尺寸,大幅度地提高混凝土柱的承载力。
外包钢施工工艺为:基层处理→卸载及加固件就位固定→嵌补缝隙→灌胶→固定与加压→表面防护。
外包型钢加固法
1、当原柱完好,但需提高其设计荷载时可按原柱与型钢构架共同承担荷载进行计算。此时,型钢构架与原柱所承受的外力,可按各自截面刚度比例进行分配。柱加固后总承载力为型钢构架承载力与原柱承载力之和。
2、当原柱尚能工作,但需降低原设计承载力时,原柱承载力降低程度由可靠性结果进行确定;其不足部分由型钢构架承担。
3、当原柱存在不适合继续承载的损伤或者严重缺陷时,可不考虑原柱的作用,全部荷载由型钢骨架承担。
4、型钢骨架承载力按《钢结构设计规范》计算,并乘以与原柱协同工作的折减系数。
注意:无粘结外包型钢加固法,属于组合结构范畴;由于型钢与原构件之间无有效连接,其所受的外力,只能按原柱和型钢的刚度进行分配,而不能视为复合构件受力,很费刚材,仅在不宜使用胶粘的场合使用。故型钢加固主要以外粘型钢加固法为主。
外包钢加固注意事项:
1、灌浆后不应再对扁钢或角钢进行锤击、扰动。
2、打磨后的柱表面无浮砂、灰尘且表面平整。
3、钢板或角钢的焊接需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角钢对接、角钢与缀板之间的连接要求满焊。
天津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建筑加固工程分公司是专门从事建筑结构补强的专业施工企业(资质号:D212022991)。主要施工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机械钻孔、静力无损切割、粘钢加固、包钢加固、粘碳纤维布(板)加固、植筋及各种化学锚栓、喷射混凝土加固、各种结构的裂缝修补、灌浆、液压钳拆除、无声爆破拆除、钢结构加固、地基加固等结构改造与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