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是为满足特定经济行为的需要而进行的。资产评估特定目的贯穿着资产评估的全过程,影响着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界定、**类型的选择等等,是评估人员进行具体资产评估时必须先明确的基本事项。因此,评估目的总是依托于具体的经济行为。在资产评估实践中,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主要有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等。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质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具备完善高效的服务团队和管理体系,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了涉及国有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我国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依法实施审批,其批准单位分别为和各级**、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等。相应的经济行为文件是这些机构和单位按照权限签发的批复文件。执行相关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以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作为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投资性房地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计量和出售。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能够持续可靠**的时候,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计量的房地产应满足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做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是指按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要求,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时,应当充分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的核算和披露要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特点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相对于其他评估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计量提供服务,会计计量模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披露要求影响评估对象、**类型的确定及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人员应当理解会计计量模式的概念,知晓企业合并、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会计核算方法,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确定评估对象,选择与会计计量模式相符的**类型和评估方法,较有效地服务于会计计量的特定要求。
(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涉及企业合并、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多项会计核算业务,每项会计核算业务不同,其所对应的评估对象、**类型、评估方法均有所不同。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在采用传统的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具体使用的评估方法具有多样性。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应用条件,可以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增量收益折现法、节省许可费折现法、多期**额收益法等具体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也可以采用以现值为基础的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对金融工具进行评估。这些评估方法结合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需要,借鉴了**上目前常用的评估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9号——公允**计量》的要求,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评估是基于资产的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能够用于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的评估。
佳用途是指资产**大化时对应的用途,主要从法律上是否允许、实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财务上是否可行等方面考虑,具体如下:
(1)法律上是否允许,应该考虑对资产进行评估时资产使用在法律上是否受到限制,评估基准日对该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必须未被法律禁止。例如,如果**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内进地产开发和经营,则该保护区内的土地佳用途不可以是工业或者商业用途的开发。
(2)实物上是否可能,应该考虑资产的实物特征。例如,一栋建筑物是否能够作为仓库使用。
(3)财务上是否可行,是指在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时应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使该资产产生足够的收益或者现金流量,从而补偿使用该资产形成的成本后,仍然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所要求的。
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质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