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数教室照明设备都使用双端荧光灯管,基本上可以满足教室照明的需要。但是,随着荧光灯镇流器和光源的老化,光输出效率会降低,导致教室照明降低。长时间在弱光环境下使用眼睛的学生很容易引起近视。另外,在一些老式的教室照明设计中。
初次检测一般为了证明教室照明符合健康照明环境,需要检测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书写板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参数,并出具符合性检测报告。
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应**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0.7;
教室黑板维持平均照度不应**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0.8
教室宜采用3000K-5000K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应**0.8;
教室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小于19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管反应的心理参量;频闪效应是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使人们观察到物体运动呈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
相关检测参考标准:
依据“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及“室内照度测量方法”(GB/T5700-2008)对公共场所人工照明照度、建筑室内照明进行测量。“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
中小学教室和相关场所可采用一些措施防止和减少眩光:在正常观察方向上,灯具应限制灯具中垂线以上≥65°高度角的亮度。教室内的普通照明不得采用直接敞开式的灯具和遮光角小于30°的普通格栅灯具或点光源灯具。
教室照明水平的具体参数包括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书写板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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