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专业装修合同争议律师 如何证明质量问题咨询 广州装修合同纠纷中,如何证明装修存在质量问题? 张静律师解答:由业主举证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微信、照片、鉴定报告、另外签订的装修合同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装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华某公司否认张某的主张,但根据华某公司提供的微信内容显示,张某曾向华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表示案涉房屋的装修施工存在问题,并表示其再用原施工队,而李某未对此提出反驳。而且,张某还提供了《公证书》以证明案涉房屋的装修现场状况,提供了其与雅某公司、珠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雅某公司、珠某公司开具的《收据》等证据以证明由于华某公司的装修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及未完工而导致张某须另行聘请其他公司进行修复及完成装修,对上述证据予以采信。结合宇某咨询公司作出的《鉴定意见书》的内容,法院可确认华某公司确实存在未按装修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广州市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质量索赔咨询 广州购买安装大理石后出现裂缝,能要求三倍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仅能要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不足以证明销售商明知大理石有质量问题而故意隐瞒,且裂缝的原因究竟是大理石本身原因还是安装过程导致都不清楚,故不支持按欺诈进行三倍赔偿的诉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燕某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三倍价款75000元给刘某。本院对该争议焦点具体分析如下:《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时,才适用该惩罚性赔偿条款。对于燕某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问题。《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中,燕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装饰、室内石材零售等,其亦提供了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出具的大理石板材的《检验报告》,燕某公司已提交初步证据证明涉案大理石质量合格。对于涉案大理石出现裂缝问题,如法院所分析,对于安装在二楼飘窗处的大理石存在裂缝的问题,由于该处大理石并非燕某公司安装,刘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处大理石的裂缝系燕某公司交付前即存在或加工过程中导致,其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据证实该处裂缝与其自行安装无关,法院据此认定应由刘某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安装于上述房屋的阳台门框、门框处的大理石存在裂缝的问题。因该处的大理石系由燕某公司负责交付、加工及安装,故燕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实该处的大理石存在裂缝的问题与其无关,现燕某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则相应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法院据此认定安装于上述位置的大理石存在裂缝的问题系由燕某公司所导致亦无不当。本案中,刘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大理石存在质量问题,其主张燕某公司销售涉案大理石存在欺诈行为依据不足,法院对其要求赔偿三倍价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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