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紧跟发展步伐,与时俱进,立足深圳,面向全国开展建筑物主体结构检测鉴定业务,目前已在全国各地设置分支机构。如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广西、海南、福建、江西、内蒙古、吉林、西藏等各地均设有办事处。
危房综合评定原则:
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3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3.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3.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
3.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
3.4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3.5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
3.6 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
3.7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危房安全排查中心,危房安全检测鉴定的基础知识: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一、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二、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三、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四、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五、 危险范围的判定
危房安全排查中心办理流程如下:
步:接受委托
接受房屋受检人的委托,进行对房屋检测。
第二步: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对房屋的结构图纸和相关检测数据搜集。
第三步:制定方案
制定的方案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在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
和补充,直至方案通过审查;
第四步:方案现场检测
在方案审查通过以后,根据方案列出的项目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
第五步:信息处理
根据检测和取样得到的数据和样本进行检测计算。
第六步:综合分析
根据房屋现状和检测取样得到的数据进屋综合分析。
第七步:编写报告
编写报告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对报告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报告通过审查;
第八步:签发报告
危房安全检测技术内容:
1. 混凝土强度检测:包括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后装拔出法、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
2. 混凝土内部钢筋及缺陷无损检测:包括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位置、直径、保护层厚度检测技术、混凝土内部缺陷(孔洞、不密实区)、裂缝检测技术等。
3. 砌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技术:包括回弹法、贯入法、原位轴压法等检测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技术。
4. 钢结构检测技术:钢结构现场检测、钢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等。包括承载力、挠度、侧弯检测、焊缝尺寸、高强螺栓扭矩系数、钢板连接幅抗滑移系数、内部缺陷探伤、超声无损探伤等。
5. 结构试验与检测:预制和现浇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大跨度桥板结构性能检测。
6. 建筑物变形观测:地基基础沉降观测、建筑物倾斜观测及裂缝观测等。
7. 建筑材料检测: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化学分析、装饰材料、预制构件、水暖管材管件、建筑门窗、饰面砖粘接强度、新型墙材及砖、瓦、灰、砂、石等程材料、制品及构件物理、化学性能检测。
公司以“信誉、质量、效率、服务”为公司总体的质量方针及奋斗目标,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和各项检测能力,加强检测全过程质量控制,以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检测工作的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地为社会服务。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业务,公司技术力量,结构合理,管理手段,检测仪器,拥有多位业界及一支长期从事鉴定工作的技术队伍。 公司与国内多所科研院校、工程检测机构建立了检测资源共享的合作联盟,以地实现科学、严谨、保质、服务的质量目标。本机构接受**机关、仲裁机构、其他组织或当事人委托,从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业务。 公司秉承“科学严谨、客观、热情及时、服务社会”的质量方针,在商务、技术、成果的工作过程中,始终把客观作为处理各项事务的一标准,把服务为先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