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DR下,次需要公告机构参与的MDD I类器械的过渡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MDR第120条建立的过渡条款也适用于MDD下属于I类的器械,并将在MDR下需要公告机构的干预。在某些条件下,这些器械可以继续投放市场,直到2024年5月。
此后,该器械可以继续通过经销商在市场上销售,或由终用户投入使用,直到2025年5月27日。
对于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哪些关于产品清洁方面的文件?
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消毒、灭菌、保养、功能测试、清洁说明书及相关确认文件
参见MDR法规Art. 52。
公告机构何时开始按MDR开展认证审核?
申请并获得欧盟主管当局授权、公告之后,公告机构才能按MDR进行认证审核。
2017年5月5日欧盟就发布了新版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在2017年5月25日,MDR正式生效。老的器械指令即MDD( 93/42/EEC)与新的MDR(EU 2017/745)指令的交替过渡期为三年。
也就是说从2020年5月26日, MDR指令在欧盟就将开始强制执行,它将完全取代过去老的器械指令MDD (93/42/EEC)和老的有源植入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MDR强制执行后,新申请的CE认证必须按照MDR执行;
☑ 当前没有CE证书的产品,自5月27日起,必须按照MDR认证;
☑ 2020年5月26前签发的MDD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用,晚到2024年5月26日;
☑ 原有MDD证书需在证书失效前换发 MDR。
I类无菌、带测量、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是否需提供【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文档?
此类手术器械没有PSUR的要求。
但根据Art.85的要求,I类器械需提供上市后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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