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典当行的息费收入普遍开始下降,典当行当金余额增速放缓,而成本却在不断增加,导致典当行的利润普遍下滑。由于典当行业务收费较高,导致客户纷纷流失;典当行业务产品单一;作为典型的类机构,受制于资本实力弱、渠道窄、业务单一规模小,以及过严的政策的限制;对于典当行业而言,需要通过业务创新,在保证盈利、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破局升级。典当业务量发展受注册资本和地域的限制,也不利于行业扩大经营,典当与互联网的结合,不仅仅让典当行从传统走向时尚,也间接改变了典当行业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良现状,同时也完成了典当行业角色的增加。
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500万元,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住所。应尽量选择临街铺面,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承租或者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营场所。经营住所地址名称应与租赁凭证保持一致,并在机关复核时提供相关。
3.股权结构。不少于2个具备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法人股东。
4.股东(含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拟申请设立典当行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与典当行的法人代表不得为同一人。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的,应当出具承诺函,承诺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接受对其和下属典当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主动提供与典当经营业务相关联的报表和材料等。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具备相应的出资实力。
5.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行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是国家公务员
我手上干净的典当行,连实体店铺一块转让了,店铺面积300多平,装修都是按照典当行的要求合格验收,桌椅板凳齐全,接手即可经营。
手上典当行正规经营,没有乱七八糟的事,账目齐全清晰,有部分业务也可以介绍给新的买家,只希望诚心做这块的朋友前来洽谈收购事宜。
非常干净的典当行转让了,希望能早日达成合作!
对外行人来说,典当是一个相对小众的领域,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都是电视剧中展现的,高高的柜台啊,那个时候典当是为了生活,吃不上饭,当物品是维持生活;但是你慢慢接触就会发现,现在的典当并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
提起典当行,许多人脑海中会浮现出这样一幕:头戴瓜皮帽的老掌柜站在高高的柜台上,“噼里啪啦”打过算盘后,递出几文小钱......
不过这都是影视剧里旧社会常见的画面,现实中的典当行可完全不是这样子!近日涌金君走进温州市中心,来到了全省典当行——刚刚在今年迎来30岁生日的温州金城典当行。听听他们这30年里的经历故事,了解典当行业的酸甜苦辣。
现在的典当行,已经不是很多人传统观念中古代的“当铺”了,互联网时代下的典当行,在现代的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悄然之中,典当行被当下不少人当成自己身边的“应急银行”、“ATM提款机”,还有很多人把典当行作为自己身边 “品淘宝殿堂”和短期的“保险柜”,只要你了解到典当行下面的优势,就一定会得到惊喜的意外收获。
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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