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又称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9进行盐雾试验,按照GB/T28046.4-2011中的测试方法和GB/T2423.17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溶液采用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置,其浓度为5%±1%。35℃±2°下测量PH值在6.5~7.2之间。后将试验对象放入盐雾箱进行循环试验,一个循环持续24h,在35℃±2℃下对试验对象喷雾8h,然后静置16h,在一个循环的第4小时和第5小时之间进行低压。共进行6个循环。对于完全放置在乘员舱或者行李舱,货舱的样品可不进行盐雾,试验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系统按照8.2.12进行过流保护试验,为保护试验操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制造商应提供试验上限参数作为异常终止条件。试验条件如下:1)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2)按照电池系统制造商推荐的正常操作,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常工作范围内的中间部分,只要电池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的调整。3)与电池系统制造协商确定可以施加的过电流和电压。按照电池系统制造商的资料进行电流试验:1)连接外部直流供电设备,改变或禁用充电控制通信,以允许通过与电池系统制造商协商确定的过电流水平。2)启动外部直流供电设备,对电池系统进行充电,以达到电池系统规定的正常充电电流并继续进行充电。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1)试验对象自动终于充电电流;2)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3)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内小于4℃。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8031.8.2.2进行以下机械冲击试验:
1. 试验对象为电池包或系统。
2. 对试验对象施加半正弦冲击波,±Z方向各6次,共计12次。
3. 半正弦冲击波、小容差允许范围符合表。
4. 相邻两次冲击的间隔时间以两次冲击在试验样品上造成的影响不发生相互影响为准,一般应不小于5倍冲击脉冲时间。
5. 试验后在环境温度下观察2h,且被测样品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系统按照8.2.11进行过温保护试验,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冷却系统除外。试验对象应由外部充放电设备进行连续充电和放电,使电流在电池系统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工作范围内尽快地升高电池的温度,直到试验结束。室内或温度箱应从20摄氏度±10摄氏度或更高的温度(如果电池系统制造商要求)开始逐渐升高,直到达到确定的温度,然后保持在等于或高于此温度,直到试验结束。(1)当电池系统具有内部过热保护措施时,应提高到电池系统制造商定义为这种的保护措施的工作的温度,以确保试验对象的温度升高。(2)如果电池系统没有配备任何具体的内部过热防护措施,那么应将温度升高到电池系统制造商规定的工作温度。此外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1)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或限制充电或放电;2)试验对象发出终止或限制充电或放电的信号;3)试验对象温度稳定,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亚标在为合作伙伴提品及体系认证、检测、测试、分析、计量校准、审核评估、验货、培训、标准及行业服务、能力验证、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等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助力合作伙伴在竞争中保持。 致力于打造第三方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的中国,源于中国--服务世界
江苏亚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AST)专业从事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团队与经验丰富高素质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AST已建设成为一个集环境可靠性试验、材料性能测试、电磁兼容(EMC)、安规测试、化学分析、理化检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覆盖/民用、电子电器、汽车、材料、航空航天、通用设备、船舶、机械、医疗器械、纺织玩具、橡胶塑料、运输包装等应用领域,现有规模、测试能力和水平处于行内检测机构的高水平。 AST严格依据ISO/IEC17025:2005进行管理,遵循“科学、、价值、服务”的准则,为企业提供IEC、ISO、IEEE、ASTM、GB、JIS、SJ等国际、国内标准的测试服务,同时还可以依据客户要求对于国内外主要厂商的测试标准进行解读和试验,为客户提供较好的测试技术服务及产品问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