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后遗嘱为准 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根据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不赡养老人是否有权要求平分财产?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不过根据《继承法》规定,老人的遗产分割首先需要遵循遗嘱、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如果老人去世时没有进行遗产的划分,那么子女则能够按照法定继承条款继承,但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老人,老人是由农村集体组织供养,在遗产分割时,集体组织有权收回供养老人的花费!如果老人去世之前签订了遗嘱,则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是签订的扶养协议,那么则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履行义务之后,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由此可见如果子女不散养老人,再次种情况下,将不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1、对于《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2、按照《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案例1:遗嘱继承甲的父亲立下遗嘱将其名下房屋给甲,遗嘱已经公证。甲承受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遗嘱承受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案例2: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甲夫妇拥有一套房屋,未立遗嘱。甲夫妇过世后,其子女共同继承父母原房屋。甲夫妇的子女取得上述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夫妇的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案例3: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甲夫妇拥有一套房屋,未立遗嘱。甲夫妇过世后,其三个子女(乙、丙、丁均为法定继承人)共同商议并经公证,由乙继承上述房屋,其他两人放弃继承。乙取得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夫妇三个子女均为法定继承人,两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乙一人继承。因此,乙继承上述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