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手续公司承接北京区域以下业务:
业务介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办公室、餐饮、商业,酒店宾馆等属于人群密集型的场所装修,为保证人和财产的安全,要进行消防报批,消防设备的安装,整体布局设计要上报消防局进行审核,要不然就算装修完了也不能开业,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批才可以开业,而消防审批是一件相当繁琐的过程,往往或装修公司不懂不,都是跑好多次都还不行,在时间上和精力上的浪费,而且终还能不能通过还不一定。 所以,北京文斌消防报审中心为办公室、餐饮、酒店、场所等需要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客户,承办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验收等一条龙服务。
消防手续
业务介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办公室、餐饮、商业,酒店宾馆等属于人群密集型的场所装修,为保证人和财产的安全,要进行消防报批,消防设备的安装,整体布局设计要上报消防局进行审核,要不然就算装修完了也不能开业,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批才可以开业,而消防审批是一件相当繁琐的过程,往往或装修公司不懂不,都是跑好多次都还不行,在时间上和精力上的浪费,而且终还能不能通过还不一定。 所以,北京文斌消防报审中心为办公室、餐饮、酒店、场所等需要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客户,承办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验收等一条龙服务。
报审流程
第1步:电话咨询或见面洽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我们提供哪些服务
第2步:甲方提供已经确定方案的平面布置图,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根据提供的图纸绘制消防报批图纸,审核并出蓝图盖年度报审章;甲方取图后付清出图、盖章费用。
第3步:如需我方消防报审手续,我方提供资料,甲方配合并盖齐各方章,我方递交审图机构审图,领取受理回执单,支付部分代理费;
第4步:图纸审核通过后领取图纸审核意见书,施工安全审批手续,领取开工,支付部分费;
第5步:项目完工后,甲方提供电检消检文件,我方消防验收手续,消防验收意见书下来后,甲方支付剩余费。
第6步:如商业性质需我方开业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完毕后,甲方支付剩余代理费。
注:我们消防手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流程,对于要求加急的客户,我们将会尽快,但凡是不符合消防局规定或违背有关国家法规的消防报批、报审程序,如有违建或者设计问题我们不承诺一定成功,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来电咨询。
感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与时俱进,创造消防领域辉煌新篇章!
申报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单位负责人应向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并申报以下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审、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灭火疏散预案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消防安全责任人书
6、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7、房屋承包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8、灭火的配置图
9、场所的平面图
10、电气线路图
11、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二、受理及审核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齐全后,消防机构予以受理,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资料后4个工作日内派员前往检查,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北京电气设计,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消防设计盖章竣工图制作,各施工图深化设计从事酒店、饭店、宾馆、办公室装饰装修cad施工图深化设计 强弱电气设计 暖通空调设计 消防水电系统设计 消防设计施工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消设计盖章,消防报批相关手续,拥有甲级消防,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 机电设计 装修设计 百余次,消防报批均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消防设计盖章一次通过。欢迎来公司考察。
我公司有设计施工贰级,北京程改造消防维保维修从事办公、餐饮、商铺、厂房、酒店、场所等消防图纸设计,消防蓝图设计盖章、消防报审、北京程改造消防维保维修消防报批装修前的消防手续,精通消防报批、消防报验、消防、开业前检查中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对相关规范和政策都有北京程改造消防维保维修着比较深入的了解,且与消防部门及各大厦物业建立了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消防手续更加方便快捷,北京作为国际的大都市,消防的检测、审核及验收,相对来说,更为严格,更加,虽然程序稍显有些复杂,但消防安全是百年大计,来不得半点马,所以方方面面都要细致入微,为了满足广大消防报批者的需求,省去您来回奔波之苦,北京程改造、消防维保维修、我公司特设消防事业部,由人员为您承办消防蓝图设计、消防报批、消防报审、整体验收、开业前检查、审图盖章等服务!
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1、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处或防火区内;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处或防火区内;
3、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建筑物堆场的防火区内;
5、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店、作坊、储藏间内及其附近;
6、甲、乙、丙类液体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上;
7、森林和矿山等防火区内。
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