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应体现全程、全面及多种形式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应征求土地使用者、集体所有者、土地复垦义务人、周边地区受影响的社会公众、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等意见,并说明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附公众参与调查表或相关影象资料。
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通常被称为回收,也可称为填埋-不要与废混淆填埋),是创建新的进程土地从海洋、河床或湖床。开垦的土地被称为开垦地或填埋场;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开垦”可以指将受干扰的土地恢复到改善状态。例如,在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省政府将开垦定义为“将受干扰的土地恢复到以前的或其他生产用途的过程”。在大洋洲,它经常被称为土地恢复。
土地复垦方案的摘要怎么写:
1、生产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及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
2、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含项目区面积、复垦区面积、性建设用地面积、复垦责任范围面积、征-租)地面积;
3、土地损毁情况,含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的面积、地类、损毁类型和程度;
4、土地复星目标,含拟复垦土地的地类、面积和复垦率;
5、复垦的投资情况,含静态总投资、动态总投资和单位面积投资。
什么是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具体地说,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恢复其可利用状态。
关于土地复垦方案转变的起因:
2017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现已撤销)发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施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矿山企业不再直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
自此,我国仅要求矿山企业编制“二合一”方案,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不再要求矿山企业分别直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
关于土地复垦方案向“二合一”方案过渡使用的说明: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矿山企业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中一个超过适用期的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据此可知,虽自2017年1月3日起,国家施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但矿山企业原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仍然有效,除根据规定应重编、修编的情况外,不需要重新编制“二合一”方案。
我们公司用心做事业、以诚赢未来!追求无止境、与时俱进创未来!追求价值是我们工作的起点、创造价值是我们人生的动力、实现价值是我们恒久的追求!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各类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2、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报告、表)3、节能评估报告,为客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程咨询服务,,信守合同,遵守职业道德,负责为委托方保守秘密。我们熟悉各种流程环节,可快速的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