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行业准入制度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包括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两类,其中保安服务公司中包括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公司。根据保安从业单位的不同特点,条例作了三个方面规定:一是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经机关许可,有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二是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还应当符合门的规划和布局,有10倍于一般保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内资控权,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三是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向机关备案,且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此外,条例还对保安服务公司取得许可的具体程序作了规定。
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1、保安服务操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进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本标准实施,不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的事项,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2、保安服务公司应依照约定合同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或减少客户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员责任造成客户损失,以满足客户的安全需求。
3、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客户单位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公司的类别、资质、保安员的等级和素质状况、提供服务的种类和效果以及所收取的费用等。对客户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给予明确的答复。
4、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可以提供保安服务种类中的一种或数种服务,如客户有需求,在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视情况另行约定。
5、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或保安服务的需要,可分别或联合采用人防、技防、物防和犬防等手段,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保安服务行为与公民、法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为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条例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至少留存2年备查,对拟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应当进行核查。二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确定的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三是保安员为履行职责可以进行查验有关、登记、巡逻和守护等活动,但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需要使用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四是保安从业单位对在保安服务中形成的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天,且不得删改、扩散。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2009年9月28日第82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它是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制定了的条例。 共九章五十二条。
北京中再联合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ZLH INSPECTION&CERTIFICATION LTD.)简称ZZLH,是经过中国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17-296),目前批准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服务认证(商品售后服务、批发零售业服务)、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品牌认证、供应链管理认证、SA8000社会责任认证、绿色再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是国家认监委打造升级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单位。CRIC在多行业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于中国循环经济、环保、能源、服务认证等行业,将结合产业政策及管理要求,逐步推出多项行业自愿性认证,将为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产品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拥有完善的认证技术团队和人才网络,采用互联网化的流程管理,可以给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认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