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
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中心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我中心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开展提供的技术支持。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MSDS报告/SDS报告
有些人认为只有危险化学品才需要办理MSDS,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对于MSDS(SDS)报告国外要求较严,已经扩大到几乎所有化学品,甚至是一些塑料、金属、纺织类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化学品及很大一部分日用品现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顺利报关,一些国外采购商也会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
欧盟CLP法规的过渡及实施
2009年1月20日CLP法规开始实施。
2010年12月1日CLP法规取代DSD指令,成为欧盟MSDS/SDS报告分物质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新法规。
2015年6月1日CLP法规取代DPD指令,成为欧盟MSDS/SDS报告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新法规。
由于某些货物会产生磁场,对飞机的导航系统和控制信号有干扰,国际航协(IATA)将磁性货物列为第9类危险品,在收运时必须加以限制。因此具有磁性的货物在航空运输前都需要按照IATA DGR的要求进行磁性检测,以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
锂电池UN38.3测试和包装件1.2m跌落测试:
UN38.3系指由危险货物运输会编写的《试验和标准手册》(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关于锂电池检测的第38.3节,成品锂电池或含锂电池的设备运输都必须先完成38.3节中规定的各项测试(除非有始发国主管当局的批准文件才可豁免),锂电池单航空运输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还需经过包装件1.2m跌落测试。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60版)相关规定,2003年06月30日之后生产的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制造商和后续分销商必须提供《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第38.3小节(简称UN38.3)第38.3.5段规定的UN38.3试验概要(UN38.3 Test Summary,简称概要),该规定从2020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概要包含完整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等及相应的电池信息与测试信息。
对于那些具有多种危险属性的化学品,一般按照“择重入列”的原则进行分类,即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属性进行分类。
类:
1.1:爆炸时会造成重大的危害。例: 1.2:爆炸时会造成明显的危害。
1.3:爆炸时伴随火灾等危害,但尚未达到大规模危害。
1.4:爆炸时造成较小的火灾及爆发。(包括及)
1.5:引爆媒介物。(如引信)
1.6:非敏感物质。
*二类:气体
气体包括压缩、液化、溶解等状态,有些气体还同时带有其他危险性,如毒性及腐蚀性。
2.1:易燃性气体:与引燃物质接触到时会引起燃烧。例:氢、乙炔
2.2:非易燃性气体:无易燃性及毒性的气体。例:氧、氮、氖
2.3:毒性气体:吸入时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导致。例:氟、氯
*三类:易燃性液体
*四类:易燃固体
*五类:氧化媒介物及有机过氧化物
*六类:毒性及感染性物质
*七类:物质
*九类:其他危险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