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依据: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
3、《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六修订版)等;
SDS报告如何获取和制作?
SDS报告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标准规定的格式项目要求和产品分类标准,对于混合物要根据产品成分的危险分类结合成分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对产品分类做一个综合性的评判,这些都需要由的并熟悉相关法规的化学工程师来完成,基于以上因素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由于缺少化学工程师和对SDS法规的了解很难由自己提供一份SDS报告
SDS上所提供的信息对于使用者来说也许是wei一的信息来源,所以,提供规范、正确而且全面的产品安全说明书十分重要。不可网上直接下载引用相似产品的SDS报告,或者直接引用同行别的公司的报告,或者以其低廉的价格从一些小的个人公司购买一份报告,这些都无法保证SDS报告的和规范性,为后期产品销售流通中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 SDS 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同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数据表。在国内,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则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我国关于SDS及安全标签的强制性使用要求,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化学品的生产、操作、销售、经营、运输等整个生命周期中都需要提供合规的SDS。
化学品相关企业应重视SDS,保障向、作业人员、消费者、公众传递正确的化学品信息,避免因SDS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巨大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MSDS报告/SDS报告对危险品的分类
虽然各国关于危险品分类法规规定不一,但根据国际法规通常分为以下9类危险品:
第1类:爆炸品MSDS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1 易燃气体、2.2 非易燃气体、2.3 有毒气体MSDS
第3类:易燃液体MSDS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 易燃固体、4.2 易自然物质、4.3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MSDS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5.1 氧化物质、5.2 有机或氧化物MSDS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6.1 有毒物质、6.2 感染性物质MSDS
第7类:物品MSDS
第8类:腐蚀品MSDS
第9类:杂类、海洋污染物
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不可仅填写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电池类的产品(或产品内含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如: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
3.有机颜料(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有机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
4.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的有效期及报告的重出
检测报告当年有效。在报告有效期内,凭原鉴定报告的复印件及申请鉴定单位的委托书(写明报告编号、取件人并加盖申请鉴定单位公章),可重新出具原鉴定日期的正本鉴定书。凡重新出具正本报告,须保证所运货物必须与初次检测样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