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原件);
③机动车前后铁牌;
④车主复印件(正反两面);
⑤《授权委托书》及《车况登记表》(需签名);
注:若车主为非深户,需外加车主深圳复印件。
报废途经:
1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 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 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
5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办理注销登记。
新规定废除了对报废的汽车回收公司数量的限制。随着新规定的实施,废品回收公司和网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购车量逐步增加,“报废难”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办理报废登记有关程序和要求: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表》和《报废汽车回收》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
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对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解体时必须有车管所民警在现场监督,将解体车辆车身、车架解体前后的照片存档,并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主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
凡车辆到了报废年限仍未报废的,车主不能办理新车上户等业务。
肥东县斗一废旧车辆回收中心是一家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一站式汽车报废注销公司,我们提供线上机动车报废服务,对车辆报废以及旧车回收都有一系列流程。